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尽管新疆一直加大对文物的保护力度,但不法分子还是贼心不死,一次次地向文物伸出了罪恶之手。
6月5日,自治区公安厅厅长助理沈鑫塘对记者说,从2004年至今,全区共发生各类文物犯罪案件20起。其中盗掘古墓案件16起,倒卖文物案件4起。虽然这些案件目前都已基本破获,但从案件数量上看,比过去有所增加,而且重大案件偏多,有些还是进行跨省、跨国的文物走私案,性质比较恶劣。另外,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越来越隐蔽,呈现出了集团化、智能化和暴力化趋势的特点。
这些犯罪分子的目光,主要盯在受国家重点保护的古遗址、古墓葬和石窟寺上。还有一些保存着大量珍贵文物的博物馆,也是他们作案的重点目标。一旦瞅准机会,他们利用现代化通讯和交通工具,立即悄然潜入,疯狂地进行盗掘和抢劫,使大量受国家重点保护的文物遭到了严重破坏,这种情况,和田地区比较严重。
近年来,随着我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,位于塔克拉玛干沙漠腹地的尼雅遗址,一直备受国内外人士的关注。一个由20人组成的犯罪团伙,先后8次进入这个目前未开放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,盗掘了瓷器、木杯、铜印章等大量的珍贵文物,偷偷运向国外。其犯罪分子作案的疯狂程度,令人吃惊。在整个和田地区,不光是尼雅遗址,还有其它位于沙漠深处的古遗址和古墓葬,都不同程度地遭到了掠夺性破坏。据了解,从1998年到现在,和田地区公安机关一共侦破了23起盗掘遗址和古墓葬的案件,打击处理了犯罪嫌疑人51名,数量之多,是和田地区文物保护史上少有的。
而在伊犁、巴州等地区,不光抢劫、盗掘文物的犯罪案件时有发生,还发生了杀人抢劫文物的恶性案件,犯罪分子如此的嚣张气焰,令人吃惊。另外,还有乌鲁木齐等其它地区的一些走私、倒卖文物等违法犯罪活动,屡禁不止。
沈鑫塘分析说,之所以出现文物犯罪案件的上升趋势,主要原因是那些铤而走险的不法分子,受国际国内环境的影响,被文物带来的巨大经济利益所驱动,想从中牟取暴利。他说,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,它所具有的价值,无法估量。尤其是新疆,保存和遗留了大量极为丰富的珍贵文物,更是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。如果不严惩这些犯罪分子,遏制住这些重大的犯罪活动,将使我区大量文物受到严重的破坏。
面对这种新形势,目前我区已新颁布了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〈文物保护法〉办法》(简称新 《办法》),细化了国家 《文物保护法》的条款,以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力度。在全面推进新 《办法》贯彻实施的同时,我区正调整和充实各地州和县级文物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,使各级文物、公安、海关、工商管理等部门密切配合起来,采取有力措施,严厉打击各种文物犯罪活动,坚决遏制盗掘古墓葬、古遗址和走私、倒卖文物等重大犯罪案件的发生。 文章转载请注明来源于:五德收藏网 http://www.5de.org |